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 年第三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
受理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2020 年 9 月 11 日(截止24:00)
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事前资助,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条件
1、申请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 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年度为2017年、2018年或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在受理结束之日仍在有效期内);
2、采用联合申报方式,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攻关,牵头单位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不足 1 亿的,参与单位应有 1 家企业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在 1 亿以上(含1亿元)。国内(含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3、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牵头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 60 周岁;申请牵头单位主要成员人数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人数;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 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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