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减征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年后各地的小微企业都陆续感受到了减税带来的实际利好。
除此之外,开年后小微融资的数据,以及监管对于金融机构开展小微融资业务的积极引导,预示着2019年小微企业融资的环境将会迎来新的春天。
一、市场流动性充裕 银行主动下调内部贷款FTP
在宽松货币环境下,与贷款利率密切相关的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正逐步开始调整。受访银行表示,已开始下调贷款FTP价格。
对于贷款FTP的调整,专业人士认为其主要目的是引导贷款发放,估计与监管部门的降价、增加贷款投放的要求有关。
二、年后减税大礼包,你收了吗?小微企业迎普惠性减税首个征期 29地“六税两费”顶格减征
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自2019年1月份起实施,2月份小微企业迎来减税政策落地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申报即享受”的便捷服务,让全国各地的小微纳税人更顺手、更舒心地拿到了国家减税降费红包。
截至2月14日17时,北京、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29个省(区、市)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按照本省规定执行。
全国所有省级税务部门都在电子税务局的网上申报系统内增加了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提醒功能。当前,凡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其享受减免税优惠,包括自动识别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等。
三、监管引导解决小微续贷痛点
2月15日北京银保监: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应坚持正向激励。续贷政策本质上是对优质企业提供的激励型信贷政策,而不是救济型信贷政策。
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期限与资金实际运转周期不匹配,贷款到期后难以及时获得过桥资金实现再贷或续贷,这是影响小微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一大“痛点”。
不少企业反映,“倒贷一次(成本)超过半年利息”,而一些社会机构和人员趁虚而入,开展高利借贷活动,对小微和民营企业及整个融资环境都造成恶劣影响。续贷业务是解决这个“痛点”的良策,而推广则必须做到定位明确、风险清晰、定价合理、商业可持续,杜绝以续贷为名义掩盖风险,树立银行机构规范做好续贷业务的信心。
四、年后央行公布数据“开门红”! 1月份信贷与社融创下历史天量
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9.7万亿元,同比增长17.6%,增速比上年末高2.4个百分点;一月份增加2109亿元,增量是上年同期的2.6倍;同时,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下行,1月份,新发放的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价水平为6.16%,环比下降0.12个百分点。
1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4.6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3.57万亿元,同比多增8818亿元。
五、国务院: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 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
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重点支持的对象。
同时,还要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
六、中办、国办:印发“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十八条”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月14日,为有效提高民企融资可获得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共提出18条内容,其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聚焦难点,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压实责任,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让民营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标本兼治,在有效缓解当前融资痛点、堵点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