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等细则,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深圳市金融办)拟于3月22日-4月22日集中开展2019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启动受理2019年《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项目
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过桥资金贴息项目、企业发债融资补贴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2日(周五)-2019年4月22日(周一)
三、申报途径
本次申报主要通过线上申请与线下递交材料两种方式进行。
线上申请
★申请过桥资金贴息的企业需提前在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深圳金服平台)注册。
步骤一:登录深圳金服平台官网:https://www.o-banks.cn或下载“深圳金服平台”APP。(建议从IE浏览器上打开网址)
步骤二:点击政策申请板块的“补贴申报及政府政策”
步骤三:完成“注册认证”,并根据需求进行点击“立即申报”进行申请
线下递交材料
一、申请无还本续贷
鉴于相关补贴项目暂未录入深圳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无还本续贷的银行将纸质资料装订成册提交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业务处室(市民中心C区4059,黄小姐,88125069)。
二、申请过桥资金贴息
1.在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设全资或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过桥资金的企业将资料报送至高新投集团(深圳市深南中路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2楼东,周小姐,13590273087)。高新投集团初审后统一递交材料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在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含下设全资或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过桥资金的企业将资料报送至中小担集团(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软件产业基地2栋C座15,彭小姐,0755-86971752),中小担集团初审后统一递交材料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申请发债融资补贴
将资料报送至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37层,熊小姐,88664031),前海股交中心初审后统一递交材料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启动受理2019年《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项目、申报主体以及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按照《若干措施》、《管理办法》和《申报操作指引》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2日(周五)-2019年4月22日(周一)
三、申报途径
1.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增资奖励、并购奖励、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自用办公用房租房补贴,股权类机构一次性奖励(募集资金奖励、搬迁费用)、股权类机构租房(购房)补贴按照《申报操作指引》要求,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填报有关信息,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后(无需等待预审),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2.鉴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奖励(购置设备补贴、购机和购船登记费补贴)、股权类机构管理费收入奖励、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相关补贴、创新型金融机构相关补助及奖励”等事项暂未录入深圳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机构可直接将纸质资料提交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业务处室。
四、其他事项
1.对申请办公用房租房、购房补贴的机构,我局将进行实地核查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主管部门暂未发布2018年全市租房市场指导价,机构租房补贴核算请参考深圳市2017年指导租金。
3.入驻金融集聚区和重点金融楼宇(详见附件5),且符合《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的金融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等,可按照《若干措施》第(十五)条、第(十八)条享受更加优惠的金融机构办公用房租房补贴。
4.请严格参照模板要求,认真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材料复印件原则上采用标准A4纸张,装订成册。咨询电话及资料报送地址:
①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自用办公用房租房补贴,联系电话:郑小姐,88127090。
②金融机构增资奖励、并购奖励,联系电话:石小姐,88127612。
③金融机构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金融租赁公司融资奖励(购置设备补贴、购机和购船登记费补贴);黄小姐,88125069,市民中心C区4059办公室。
④股权类机构一次性奖励(募集资金奖励、搬迁费用)、股权类机构租房(购房)补贴、股权类机构管理费收入奖励、联系电话:廖先生,88127927。
⑤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相关补贴,联系电话:向小姐,88125534(小贷公司),林先生:88125470(交易场所):荣超商务中心B座11楼。
★相关文件请登录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