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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主持召开我市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专题会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时卫干,新兴金融行业党委专职书记赖群阳,副局长王新东,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市商业保理协会、市融资租赁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专题研究我市商业保理清理规范工作。
会议指出,商业保理作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效方式,在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圳是我国商业保理发展的策源地和集聚地,截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商业保理公司共6182家,占全国总数60%、占全省80%。自全国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建立失联企业公示机制、电话问询、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有序推进非正常经营企业清退任务,实现了机构数量和比重的“双降”,基本实现全行业的分类排查,及时向社会公示了1200家“失联”“空壳”企业,加速市场出清,形成有力震慑,上报了第一批监管名单,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何杰局长指出,我市商业保理企业数量众多,监管强度大,要结合深圳实际,切实做好打持久战、长期战工作的准备,从减量增质、建章立制、分类监管、行业自律等四个方面,持续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减量增质。持续推进商业保理公司清理清退工作,强调监管从严标准,特别是对非正常经营企业依法依规清理、引导劝退,加速推动市场出清,并加快安排后续批次监管名单报送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结合深圳实际,尽快完善行业办法制度,特别是会商机制的工作流程以及后续监管细则,积极探索行业监管员制度,确保行业规范治理有章可循。
三是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并推进行业分类监管,逐步引导公司分批接入监管信息系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评级,按照“引导合规、扶优劣汰、减量增质”原则以实施动态、差异化监管,切实解决监管难题,推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
四是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配合继续深入开展行业清理排查和规范治理工作,强化行业自律约束,引导企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持续引导我市商业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