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商业保理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等六类机构监管联系和情况报告的函》(银保监办便函〔2018〕1952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办在原有定期填报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月度快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市登记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法人机构及合伙制企业(法人机构需汇总市内外所有分支机构的有关情况)自2019年2月起于每月月初3日内,填写上一月度《商业保理公司月度情况表》(见附件),并报送至市金融办邮箱。文件及邮件标题请命名为“公司全称+报送年月+商业保理公司月度情况表”。
二、请各商业保理公司补充填报2017年12月末、2018年11月末、2018年12月末的《商业保理公司月度情况表》,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市金融办邮箱。
三、请各商业保理公司按照前期《市金融办关于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密钥申领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密钥申领和系统填报工作。
四、请各商业保理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办将进行严格审核。逾期未填报或故意漏报、虚报、瞒报的,我办将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采取责令改正、调低监管评级、加强现场检查等措施进行差异化监管。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冬愔
联系电话:0755-88125465
市金融办邮箱:sybl@shenzhen.gov.cn
附件:商业保理公司月度情况表
市金融办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