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部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我市疑似失联、失联融资租赁企业进行分批分次公示。为规范企业申请移出疑似失联、失联企业名录的工作流程,制定本指引。
一、移出流程
申请移出疑似失联名录的企业,请于名录公示期内,发送移出申请书至邮箱shenzhenfla@126.com,我局将会同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进行初审、复核。联系电话0755-86563132、17722580394。
申请移出失联名录的企业,请于名录公示后2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移出申请书至邮箱shenzhenfla@126.com,由我局审核办理。联系电话0755-88127635、88127305。
二、申请书要求
请申请移出企业对照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第四十五条“失联”企业的认定标准,即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失联”: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监管信息。如申请移出失联名录,请补充说明因何未按要求在疑似失联公示期内申请移出。移出申请书要求PDF格式,加盖公司公章,命名为:XXX公司关于移出第X批疑似失联、失联名录的申请。
三、其他事项
若企业尚未开通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简称快报系统)账号,请填写附件1;若已开通快报系统账号,但需变更填报人等情况,请填写附件2。
附表1和附表2同样要求PDF格式,加盖公司公章,命名为:XXX公司快报系统企业账号信息表、XXX公司快报系统处理事项申请书,作为申请书附件一并发至对应邮箱。
四、附件
1.融资租赁行业快报系统企业账号信息表
2.快报系统处理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