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融资租赁公司:
为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全市融资租赁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行业规范稳健发展,根据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将于2021年9月起抽样选取部分注册在我市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照《融资租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核查有关合规经营情况。选取的被检查企业将提前单独通知,请被检查企业落实好检查工作要求,配合检查组高质量完成此次现场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