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全市融资租赁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推进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我局于2020年2月20日公布疑似“失联”企业名录,根据新冠疫情导致企业延期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将公告期延期至4月30日。现已公告期满,将有关审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局在公告期内共受理申请移出疑似“失联”企业名录66家,53家经营地在本市,13家在市外。经营地在本市的53家企业经现场核查,39家通过审核、14家未通过审核。
二、公告期内未与我局取得联系和未通过审核的融资租赁企业,纳入深圳市失联融资租赁企业名单(附件一)。
三、未通过我局审核的融资租赁企业,涉及虚假上报实际经营地址、委托中介机构代持等情况的,我局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业务。(附件二)
四、本次申请企业为异地经营的(附件三),自本公告日起,应在6个月内在深圳市内设立办公场所,未达到要求的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我局再次强调,注册在我市的融资租赁企业务必申请并按时填报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已注册账号的融资租赁企业应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补报财务数据。我局将实行动态管理,系统填报工作为我局审核标准的基础,如企业未申请账号、未完善基本信息、连续三个月未报送报表信息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异常经营类企业。
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可与我局联系。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88125475。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