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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存量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的公告

时间 : 2025-03-10 09:40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相关规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前海金融发展局、各区(新区),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排查、清理规范相关工作情况,经市区两级综合研判,认定我市第一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并于2024年5月30日对外公告。截至2024年年底,尚有1021家企业未退出行业。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请名单中各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融资租赁”有关内容,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

  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注意核实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质,拒绝与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公告中的融资租赁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所属区金融工作部门或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存量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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