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内各银行、保险公司:
《深圳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金规〔2018〕6号)已正式印发,为推进试点工作尽快全面展开,现将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工作意向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月3日——1月9日
二、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参与试点工作的银行、财险公司将《金融机构参与深圳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意向申报表》(附件)盖章扫描件通过电邮发送至:shiyongzhen@shenzhen.gov.cn
附件:金融机构参与深圳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意向申报表
市金融办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