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金规〔2018〕7号),银行须在续贷放贷完成6个月后,才能提出申报,有效申报期为一年(自可申报之日起算),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补助,不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