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金融政策问答平台 > 落实情况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向市金融稳定研究院拨付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公示

时间 : 2021-12-17 18:19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府规〔2020〕3号)关于“开办鹏城金融大讲堂”(鹏城金融大讲堂已改为先行示范区大讲堂)的有关内容。经审核及履行相关程序,拟向市金融稳定研究院拨付2021年深圳市先行示范区大讲堂承办服务合同首期款12.5万元。现按程序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7日至12月23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实名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明明;联系电话:8812552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127室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