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记者2月7日从市金融发展局获悉,近年来,沈阳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监管规制逐步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得到根本保障。
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顶层设计
维护金融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抓好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市政府于2019年7月29日专门成立沈阳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和金融监管职责,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发展。当年7月31日和8月22日,沈阳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先后出台了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实施方案和相关风险应急预案,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更为全市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奠定了制度保障。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经过集中攻坚,截至2020年末,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非法集资陈案逐步化解,超额完成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交易场所、P2P、投资类公司风险排查与处置工作进展顺利,到2020年底,原有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基本完成,P2P平台已全部停业并启动退出程序;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挥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过程中,已完成验收并投入实际运营的沈阳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包含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经济运行风险监测预警、金融机构(含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预警风险任务分发与反馈、风险报告管理5个功能模块。平台通过采集互联网公开信息,行政资源信息、司法信息,公安信息、地方金融监管信息、企业征信信息等数据,大大提升了监测预警的准确性。截至目前,金融风险预警平台已完成全市97258家金融、类金融企业的5次全面监测排查,并形成非法集资风险、持牌金融机构舆情风险、资本市场风险、规上企业运营风险等5大类别、8个具体事项的报告23份。
【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