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银发〔2019〕209号文印发),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支持和指导下,深圳有序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旨在通过实施一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项目,探索更具穿透性、专业性的新型创新监管模式,赋能金融提质增效,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近日,按照“严把遴选标准、坚持质量优先”原则,深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组在广泛征集项目的基础上,对外公示深圳市首批4个创新应用。首批创新应用突显金融普惠、技术示范和风险可控三大特性。一是金融普惠性。试点项目探索运用科技手段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惠民利企,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优化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增强信用服务支撑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产要素融合发展。二是技术示范性。从申请机构看,首批创新应用主体包括招商银行、微众银行、中信银行、百行征信和华为等头部机构;从试点项目看,首批创新应用通过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终端安全芯片(SE)和可信执行环境(TEE)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金融转型升级、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是风险可控性。此次试点通过构筑“机构自治、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四道安全防线,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运用新兴技术手段驱动金融创新。
下一步,深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组将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筹指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发挥深圳金融及科技优势,结合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深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营造“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的金融科技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