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借款人资金流紧张,逾期压力大,这时,发现逾期上征信成了脖子上的枷锁,开始放大征信的负面意义。在一些借款人看来,贷款上征信,不外乎是方便银行做风控罢了,于借款人而言,是额外负担,是一道随时可能勒紧的枷锁……
不仅如此,在选择贷款产品时,有的借款人开始戴上有色眼镜,把贷款产品区分为“上征信产品”和“不上征信产品”,对于前者,能避则避,对于后者,宛如心头爱。更有些借款人,为了不上征信,甚至连送到手的“红包”都不要……
这样的行为到底对不对?为啥有些借款产品可以不上征信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贷款上征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简单来讲,就是借款人在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后,其贷款信息,如金额、期限等,还有还款记录和是否逾期等,被上报至征信系统,并在以后供其它金融机构合法查询使用。”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表示,广义上的“贷款上征信”是指贷款信息被记录并查询,这种记录不仅包含央行征信系统,还包括百行征信以及其它提供大数据服务的公司。而狭义的“贷款上征信”即是一般所说的贷款信息报送至央行征信系统。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贷款信息上报至央行征信系统是基本的法律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3号令《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以及遵守银保监会在2010年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当然,这些办法及规定除了适用于银行外,同样适用于消费金融公司等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即持牌机构。因此,对于正规持牌机构,从事信贷业务、贷款上征信是最基本的要求之一。”黄大智说。
除此之外,信用信息的记录是“用信”的基础,不管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想要用信,必须首先有信用信息可用,将信贷信息报送至征信系统,是建立个人信用信息记录的关键一步。
那么,为什么同样是借款产品,有的产品上征信,有的产品可以不上征信呢?对此,黄大智表示,持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产品不上征信原因有三:一是新成立的法人银行没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系统、数据量、人员等都有较高要求,必须具备一些条件才有可能正式接入。二是已经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暂停接入。三是个别信贷产品不在个人信用报告里记录,如公积金贷款,过去曾经有部分该类产品不纳入个人征信中。
“所以,对于正常、合规的机构与产品而言,基本很难出现贷款不上征信的情况。而对于其他的网络借贷、小额贷款等产品,因为不持牌或者资质不够,因此没有接入征信系统。同时,贷款不上征信又相当于增加了贷款平台的风险,相应的贷款产品利率也会更高、额度更小,以减小其发放贷款的风险。”黄大智表示,其实,不上征信并不意味着借款人的借贷信息就无法查询——除了央行的征信系统外,百行征信以及各类信贷信息数据库,也是金融机构评判用户信用水平的重要补充手段。
例如,金融机构通过购买网贷平台、小贷公司等平台借贷信息的数据库服务,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借款人在央行征信系统外的信贷情况,综合评定借款人的借款请求。因此,那些认为不上征信的借款就不会影响以后车贷、房贷等银行贷款产品的想法并不可取。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