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机构:
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监规〔2019〕1号)相关规定,经初审和复核等相关程序,现拟向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融资奖励307.22万元(见附件)。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上项目公示期为10月26日至11月1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812506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59室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