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我办收到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海期货有限公司、青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申请材料。经审核,上述4家公司符合《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府规〔2018〕1号)中关于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的相关要求。我办拟按规定向上述4家公司拨付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详见附件),现按程序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30日至8月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实名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石永珍、郑晓燕;联系电话:88127612、8812709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59室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发放表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助类别 |
资助金额 |
1 |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 |
28,000,000.00 |
2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 |
25,000,000.00 |
3 |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 |
10,000,000.00 |
4 |
青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 |
5,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