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本来是国家正在施行的一项合法的养老政策,这原是对老人养老有保障的一种政策。但这样的政策却被骗子钻了空子。近日,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北京一位叫冯尚清(化名,下称冯女士)的老人,不小心陷入“以房养老”骗局,老人家的住房或被强制收走。
值得注意的是,冯女士的身份是国务院法制办外事司原副司长。什么样的骗术,能让一个国家官员也辨不清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
15分钟,国务院原副司长被骗走一套房
2017年,冯女士的朋友介绍一家叫利合济民的投资公司,以房养老正是它的主业。2019年,冯女士接受了利合济民的这个项目。随后,利合济民带着她去银行公证,全程仅用15分钟就将房子抵押给了第三方高某,高某借给冯女士560万人民币。
按照约定,冯女士需要支付高某每个月8.4万,但利息不用冯女士负责,而是由利合济民承担。此外,利合济民还给冯女士6%的年化收益,每个月2.8万。
也就是说,冯女士靠着抵押房子的贷款,每个月坐收2.8万,听起来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刚开始,利合济民每个月会在固定时间将2.8万打到冯女士账户上,但几个月后,利合济民爆雷,董事长何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于是,出资人高某也收不到利息了,高某收不到利息,就找直接借款人冯女士,而冯女士根本无力偿还每个月8.4万的利息。
偿还不了利息怎么办?她的房产抵押合同在高某那里,白纸黑字。就这样,冯女士或将失去自己奋斗大半生的住房。
律师分析:运用“套路贷”诱骗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
把冯女士老人逼上绝境的,是一个精心设计的“以房养老”骗局。这个骗局的背后,还波及到大批的普通中老年人,据悉,该案和冯女士一样遭遇的老人,还有100多个。他们被骗得钱房两亏,很可能流离失所。
以房养老,本义是将自己的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每月给抵押人一笔养老金,抵押人去世后,房子归保险公司所有。而案例中的诈骗为什么会得逞?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尚泽律师指出,犯罪分子之所以会得逞,是运用了“套路贷”的手段。
“骗子通过炒卖国家以房养老政策,诱骗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设置虚构银行流水、抵押房产、转单平账等复杂的交易环节,最后通过人为制造违约的方式强行变卖受害人的房产。”李尚泽说。
老人该如何区分真正的以房养老和打着“以房养老”幌子的诈骗行为?上述律师指出,“真正的以房养老不会要求老人将房产抵押给自然人或者非金融机构的一般公司,另外金融机构也不会要求老人以办理贷款、理财为前提享受以房养老政策。”
▼提醒:老人应拒绝高利诱惑,拿不准的先咨询专业人士
案例中上当受骗的冯女士是国务院法制办外事司原副司长。按理说,见识越广,所受教育越多的人,头脑会更加清醒,不容易被骗到。但为什么也会被骗?
上述律师认为,此类犯罪团伙组织化明显、套路成熟,善于利用国家大政方针及社会热点编织诈骗陷阱,即使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人也难免被其蛊惑。
此外,老人由于退休在家,资讯较欠缺,对层出不穷的新骗局没有警惕心,也容易轻信。“首当其冲就是要拒绝高利诱惑;此外,身份证、房产证和银行卡不要随意交与他人,不轻易签字,拿不准的一定要问问子女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李尚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