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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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套路深,避“坑”指南来了

时间 : 2020-09-01 10:01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高额回报、虚假项目、造势宣传、亲情诱骗……非法集资形式多样套路深,如何快速识别和防范?这些“反套路”提醒,快来get!

  一起案例,带您识破非法集资陷阱

  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注册成立公司,魏某等10名员工相继加入,并在江苏省高邮、连云港、无锡等地,以销售某品牌酒为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召开推介酒会等方式虚假宣传。2017年6月,资金链断裂后案发,造成2000余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9800余万元的集资款损失。

  该公司投资模式俗称“一分钱,三分货” 。客户只需花一倍本金就能购买标价为三倍本金的酒商品(标价远高于市场价格),客户拿走本金标价的商品后,剩下的由公司“代销”,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代销款”以返利形式回报客户。同时,该公司在多地下设市场部,招揽业务员进行虚假宣传。总部给市场部发放高额提成,业务员每介绍一名新人投单可获取奖励。

  经审计,该公司在经营期间以虚假代售方式,共计向至少280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合计人民币3.6亿元,导致其中2000余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9800余万元集资款损失。

  最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魏某等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分别判处罚金。

  防范非法集资

  这份避“坑”箴言请收好

  → 除商业银行、公募基金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金融机构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 投资有风险,收益越高风险越大,要高度警惕“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国外上市”等蛊惑性宣传,不被礼品、赠品、返息等诱惑。

  → 不把资金投向虚拟货币等国家禁止交易的项目,不通过非法渠道将资金用于所谓的境外股票期货等投资,不把资金投向根本不了解的领域。

  → 遇到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一定要冷静思考后再作决定,避免头脑发热,盲目冲动。

  → 关注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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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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