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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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举报奖励应遵守哪些原则?

时间 : 2017-08-29 10:52来源 : 市金融办

  A:举报奖励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人以上(含两人)举报同一案件的,市处非办将最先收到的举报材料对应的举报人认定为奖励对象。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重大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二)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

  (三)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举报同一非法集资案件的,不予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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