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失联”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或经营地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三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