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与深圳经贸往来密切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头部金融机构的建议
市委金融办关于建议第20240005号办理意见的函
温信祥、闵齐双、朱焕启代表:
您在《关于引进与深圳经贸往来密切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头部金融机构的建议》(20240005号)中提出关于引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头部外资金融机构和积极引导中资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海外布局的相关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大力引进“一带一路”国家头部金融机构
市委金融办分别于2023年3月、9月先后赴阿联酋、卡塔尔、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印尼、泰国开展金融招商交流合作。两次出访合计拜访40家重点机构,重点推介了深圳改革发展成效、“20+8”产业战略、优势产业及优秀本土企业,展示了我市一流营商环境、良好投资前景,介绍了深圳金融业在建设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等方面的概况和规划,就邀请国际资本参与投资我市储能基金等项目、深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在金融科技和可持续金融领域加强交流互动、助力深圳企业“走出去”等具体事宜作了沟通,获得积极反馈和良好成效。近期,西班牙桑坦德银行董事会已决策通过在深圳设立大湾区分行,为西语国家公民和西语国家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积极引导中资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为不断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在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领域助力谱写“深圳丝路故事”,市委金融办加大域内银行、保险业“一带一路”业务调研力度,旨在以调研促发展。
2024年以来,市委金融办先后调研了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等金融机构,同时调研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等保险机构。我市金融机构通过优化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广跨境资金池、加快数字化步伐、聚焦境外发债、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加强投贷联动、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承保、提供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等方式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时也面对海外金融监管政策差异大、海外市场拓展难、国际政治形势复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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