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2-03 18:18:59

  2020年11月底,我局收到市审计局关于“深圳市2019年至2020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绩效审计调查”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深审金调报〔2020〕6号);2021年1月14日,我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深圳市2020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两篇报告中均提到,增信资金在民企发债千亿计划中撬动作用不明显,截止2020年6月底,深圳高新投和深圳担保集团2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40亿元增信资金支持,但担保增信的民企发债仅有126.3亿元;并要求我局、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细化民企千亿发债计划工作安排,完善增信资金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针对该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审计局、国资委、财政局与投控公司、高新投集团、担保集团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下面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

  2019年9月30日,刘庆生常务副市长、艾学峰副市长召开协调会议。会议明确由高新投集团、深圳担保集团(原中小担集团)两家市属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承担我市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具体业务;由市财政局在2019年内或分两步(2019年10月底与2020年初)筹措100亿元支持民企发债增信资金,向高新投集团、深圳担保集团各注资50亿元;由市国资委牵头完善两家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期,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四个千亿”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深府函〔2019〕360号)中,明确“增信资金到位后争取两年内完成1000亿元新增发债目标”。

  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底,市财政局向高新投集团和担保集团各注资20亿元发债增信资金。同时,我局积极协调债券主管部门、我市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并协调全市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前海管理局等通过发债补贴等方式加大民营企业发债政策扶持力度。截至2020年底,全市12个区中,除坪山区、大鹏新区和深汕合作区外,已有9个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ABS债券提供贴息、发债费用报销等方式的支持。市国资委督促投控公司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持续督导高新投集团、深圳担保集团推进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

  截至2020年底,高新投集团已为150家企业增信发债107.82亿元,深圳担保集团已为50家企业增信发债62.39亿元;两家企业合计完成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任务170.21亿元。

  二、问题存在原因

  经我局联合相关单位、企业共同研究发现,近年来,债券市场环境的大幅变化是导致2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发债规模有限的重要原因,具体如下:

  (一)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需求不足。

  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成本较高,年化成本大约在6%-9%之间,部分潜在的发债企业处于观望状态。同时,在国家进一步加大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背景下,企业可以从银行获取低成本、便捷性强的信贷资金,注册制发行、再融资等利好政策也给企业提供了更丰富的股权融资手段,债券市场被明显分流。

  (二)中低评级民营企业债券市场认可度较低。

  目前我市亟需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绝大多数的主体评级为AA-或AA,这部分企业若没有融资担保企业增信,债券很难发行。即使有担保机构增信,也存在承销机构和投资人热情不高的现象,一些承销机构或投资机构明确表示不承接中低评级民企项目,造成整体发行效率较低、发行成本较高。

  (三)民营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加剧。

  自2018年起,我国债券市场违约率上升,特别是民企债券的违约率上升较快。2020年下半年以来,永煤、沈阳公用、紫光等AAA国企债券暴雷事件进一步加剧了债券市场的风险隐患。债券产品周期长、金额大,一旦企业出现偿债困难,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评级及风控影响较大,且追偿难度较高。债券违约风险的上升对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带来更大困难。

  三、整改情况

  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深审金调报〔2020〕6号)与《深圳市2020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意见,我局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投控公司、高新投集团和深圳担保集团沟通,研究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研究,结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中明确的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完成时限,以及市财政局向高新投集团和深圳担保集团的实际注资金额,市国资委与投控公司要求两家企业在2021年底之前至少需要完成400亿元的增信发债规模。同时,市国资委将高新投集团和深圳担保集团落实市政府“四个千亿”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对投控公司的考核指标。投控公司也拟将民营企业发债增信千亿工作任务纳入到2021年对两家担保企业的分类考核指标。两家担保企业民营企业发债增信任务的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其考核结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日,市国资委向我局转来投控公司《关于支持深圳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作进展及后续工作计划的报告》并致函我局表示,建议根据市财政实际注资情况调整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考核指标,即将对市属融资担保机构的考核指标从1000亿元调整至400亿元,将考核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扩大债券统计口径;同时希望能够协调金融机构积极购买市属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的民营企业债券,并加大对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的补贴支持力度。根据市国资委和投控公司的建议,2月1日,我局向市政府提交《关于调整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工作安排的请示》。

  后续,我局将根据市政府审议结果,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我局将继续协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千亿发债计划,同时继续落实好、并督促各区制定和落实好企业发债补贴政策。

2021年2月3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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