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报告从我办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量统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量统计、咨询处理情况、复议申诉等几个方面较全面的总结了2008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
一、基本情况
2008年,我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构建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从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申请响应的速度,公开渠道的多样化上下功夫,大幅度地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深入学习《条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办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熟悉、使用《条例》。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完善检查监督措施,强化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我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进一步增强了认识,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条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我办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领导组织体系,形成我办综合处牵头,各个工作环节落实专人,各项具体任务采取专项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工作中,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只要是应该被社会所周知的,只要是国家有关法规未禁止公开的,无论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哪个方面,我们尽可能全面、及时的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我们坚决按《条例》办事,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受理的公开申请内容,做到及时主动送达受理回执,处理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依法、依规不能公开的事项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原因。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度,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有重大进展,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丰富,公开方式不多样,响应速度不快捷等问题,2009年,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 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办将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对《条例》实施一年来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剖析,对《条例》中的疑难条款展开讨论,进一步明确要求,掌握规则。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
(二) 加快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需求主导、强化应用,着眼发展、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快政务专网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开发专门系统,畅通信息流转渠道,拓宽信息公开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及时、更精准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