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现将深圳市金融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开。
一、基本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构建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整体要求,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工作。
一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完善检查监督措施,强化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并以媒体公开信息为辅,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我办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领导组织体系,形成我办综合处牵头,各个工作环节落实专人,各项具体任务采取专项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工作中,坚持把我市金融业数据统计信息及我市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作为公开的重点;并每年组织更新和编写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汇编及金融发展报告,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深圳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方面,开设小额贷款新设及变更事项场景式服务指南,在公开审批依据、程序和申请材料等内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具体审批项目的网上公示和结果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办坚决按《条例》办事,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受理公开申请内容,做到及时主动送达受理回执,处理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依法、依规不能公开的事项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原因。此外,由于我办属于政府协调服务部门,主要以制定和落实地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困点难点,公开信息中不涉及行政复议等内容。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2011年,我办在深圳政府在线平台发布信息的基础上,开设了独立的门户网站,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查阅我办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获得有关的信息,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为单位和个人查阅信息公开提供平台。
二、存在问题
2011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有重大进展,但仍存在部分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由于我办属于政府服务协调部门,不涉及对外公共管理职能,导致我办在公开方式上仅限于数据及政策、规章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较为单一,无法做到形式多样化。
二是数据更新较为缓慢。由于部分金融数据较为敏感,不能对外公开,且金融各行业数据统一汇总时间往往会出现时滞现象,不能做到实时公开。
三、整改措施
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畅通信息流转渠道,拓宽信息公开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为社会外界提供更丰富、更及时、更精准的公开政府信息,以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出发点,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