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本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办通过深圳政府在线以及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了共173条政府信息,其中包括:
(一)政策法规6件。公开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汇编》、《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满足了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了解我市金融业法规和政策的需要。
(二)新闻信息65篇。就我办工作动态、金融规划以及各业务领域的金融监管工作等,及时发布新闻通稿介绍我市金融业动态并解读重点内容。
(三)金融统计数据信息10篇。按季度、年度公开发布我市金融业基本运行情况。
(四)行政资金信息35篇。包括“三公”支出、部门预决算以及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公示,及时公开资金信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类信息57篇。 通过网站公开了通知公告、重要会议以及金融机构名录等方面的信息;编撰公开《深圳金融发展报告2015》,内容包括我市金融业运行、金融市场、金融各行业发展和金融业务监管等方面情况。
二、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13日,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逾320宗,均按期答复,办结率100%;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共5宗,案件均经市行政复议办驳回。对所有收到的申请,我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到及时主动送达受理回执,处理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依法、依规不能公开的事项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原因。
因我办属于政府内部协调服务部门,主要制定和落实地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困点难点,公开信息中不涉及行政复议等内容。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
我办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形成由综合处牵头,各个环节专人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坚持把我市金融业数据统计信息及我市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作为公开的重点,每年组织更新和编写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汇编及金融发展报告,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深圳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开设“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业务”、“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申报指南”等专栏,在公开审批依据、程序和申请材料等内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具体审批项目的网上公示和结果公开。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2016年,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加强对重要金融政策、重点业务工作、重大政务活动的新闻宣传,积极参与《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与市民、企业在热点难点问题上的沟通交流。围绕民生热点和重点工作,保障维护四个专题专栏,包括“小额贷款信息”、“创业投资动态”、“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8月,南方都市报等发表《市金融办官网被指“僵尸网站”》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我办高度重视,办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上述反映问题逐项进行核查,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和舆情应对,得以有效妥善化解(前期已专文报市府办新闻处)。同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内务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加配置网站维护的专门人员,提高政务信息更新发布的质效。正式启动网站的全面改版升级,进一步完善内容板块,增强互动交流功能;健全新闻采访相关制度,吸收舆情事件经验,加强与媒体的交流沟通,做好金融宣传工作。
六、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为了让社会公众提供更高质量和更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做好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公开信息的便利性。及时做好我市金融数据的汇总更新,根据公众需求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做好金融业务工作的咨询和信息指引工作,提高信息查询的便捷性。
二是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市金融办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