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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 2025-01-26 15:32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现公布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综合处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62室,邮编:518040,电话:0755—88120715,邮箱:jrb@shenzhe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地方金融管理重点与社会关切,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力度,助力金融管理效能提升与金融稳定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发布,风险提示、财务公开等工作,截至2024年末,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591条,访问量近216万次,政务微信公众号“深圳金融”推送文章922条、微信视频号“深圳金融”推送视频71条,政务微博“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推送信息774条。

  二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度,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9件,相较2023年减少73.7%,主要原因是2024年相关案件已办结,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下降。2024年,办理完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件,按期答复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93件,占比达41.7%。“行政复议”数量较上一年度减少72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行政复议”率为2%。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保密工作要求,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实行三审三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门户网站页面,科学设置展示栏目,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发布,醒目位置推送。落实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局长做客“民心桥”访谈节目,与听众网友展开交流,答复群众关心关切问题15个;全年发起征集调查10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累计收集反馈意见87条;受理局长信箱网民留言3987条,答复办结率100%。

  五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三审三校、应急协调、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投诉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季度通报制度,对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政务信息公示不及时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落实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电话等反馈机制,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理清工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8

 1

 0

0

0

2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3

0

0

0

0

0

9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7

0

0

0

0

0

67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223

1

0

0

0

0

2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2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网站及多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平稳运行,但在网站建设方面,仍有改进的空间。一是在网站建设布局方面,部分页面设计不够合理,信息分类不够清晰;二是机构改革后,部分栏目未能及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工作宣传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群众关心关切,对网站栏目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保障信息分类更加科学、合理。围绕地方金融重点工作,进一步挖掘宣传素材,丰富网站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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