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府〔2009〕6号)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市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单位初审和复核,提请市政府同意后,拟向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12月9日至12月13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812 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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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