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和《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办与市财政委审核,拟对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给予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13年4月1日至4月8日。
联 系 人:马冰
联系电话:82107337
传 真:8200298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59室
附件: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附件:
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助类别 |
资助金额 |
1 |
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
一次性落户奖励 |
800万元 |
2 |
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一次性落户奖励 |
200万元 |
3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一次性落户奖励 |
200万元 |
4 |
华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一次性落户奖励 |
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