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府〔2009〕6号)和《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规〔2011〕2号)规定,经我办与市财政委审核,拟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用于金融机构自用办公用房购房补贴,补贴金额共计18,394,087.86元,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16年1月25日至2月1日。
联系人:杨雯雯; 联系电话:88103075;
传真:8810298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59室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