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府〔2009〕6号)、《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深府〔2013〕12号)、《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规〔2011〕2号)的相关规定。经内部审核,拟对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见附件),现予公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5月9日至5月17日。
联系人:黄瑶瑶;联系电话:8812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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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