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府〔2009〕6号)相关规定,我办联合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法制办等初审和复核,提请市政府同意后,拟向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1月2日至1月8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812506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59室
市金融办
2019年1月2日
附件: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发放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