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机构:
为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全市融资租赁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动行业规范稳健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定于近期对注册在我市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
二、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协助对注册在我市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清理规范;
二是协助研究制定《深圳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三是开展各地融资租赁行业扶持政策对比分析,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的政策建议。
为有序、高效地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拟聘请1家可以承接政府机关等部门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金融行业的研究机构、专业机构或者行业协会,在金融领域行业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实力,安排5名工作人员参与清理规范工作,其中2人派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负责协助清理规范日常事务;3
人负责协助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扶持政策对比分析等工作。
三、时间要求
项目要求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本次采购项目为部门自行采购项目,总报价超过15万以上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
3.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采购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8月23日18:00前,超过截止时间递交采购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采购报价文件地点:益田路6003-4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1楼。
七、联系信息
联系人:郭威,陈阳洁
电话:88125475,88127635
传真:88106040
电子邮箱:rzzl@shenzhen.gov.cn
联系地址:荣超商务中心B座11楼
附件: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2020年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采购异议受理部门:综合处采购异议受理渠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62(邮寄地址) 0755-8812543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