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绿色金融相关课题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96.8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推动深圳绿色金融合规及创新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聘请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咨询机构或社会组织,协助开展深圳市金融机构2022年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调查研究、深圳市绿色金融现场检查机制研究、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实施情况调查研究、深圳市保险业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情况调查研究、深圳市绿色金融人才培养机制研究等五项绿色金融相关课题研究。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协助开展深圳金融机构2022年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调查研究。
目前,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许多机构在披露能力、披露质量方面仍有待提升。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该项目将通过调查,系统研究2023年度强制披露主体的环披报告,分析相关主体是否依据《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工作要求进行披露工作,分析披露工作中的优秀实践及难点问题,为深圳市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优化提升提供支撑。
(二)协助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现场检查机制研究。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赋予我局在绿色金融领域行政处罚权限,我局需针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制度建设、绿色投资评估、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为规范现场检查工作的开展,督促金融机构有序落实条例工作要求,现拟就相关现场检查的内容方式、检查程序、监督管理措施等开展调查研究,为后续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提供支撑。
(三)协助开展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实施情况调查研究。
《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将在2023年7月到期,且在2021-2023年的银行业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及存续审核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发现《指导意见》部分内容不再适用于市场实际情况的情况。为此,本项目将系统调查研究深圳市金融机构相关情况,分析过去三年绿色金融机构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银行机构提出的诉求,为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机构体系建设及优化提供支撑。
(四)协助开展深圳市保险业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情况调查研究。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关于“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营业部、事业部等”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后续拟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将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范围扩大到保险机构。本项目将结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调查研究并梳理总结保险业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创新实践,为后续全市保险业绿色金融机构专营机构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五)协助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绿色金融人才保障工作。目前,我市绿色金融相关人才建设工作仍未形成系统性推进路径,绿色金融人才的相关奖励激励措施仍在研究探索中。为此,本项目将系统研究梳理并总结借鉴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人才培养机制的工作方式,为深圳市绿色金融人才的培养、评价及激励机制的建设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在深圳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记录,即在深圳市交易集团网站中无违规记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专业咨询机构或社会组织;
(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1. 投标人拥有国家级绿色金融相关评估认证机构资质,拥有国际绿色金融相关核查机构资质,是国际可持续金融相关组织倡议的签署机构,获得过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领域市级及以上奖项;
2. 投标人熟悉掌握《绿金条例》工作要求,曾开展过国际机构委托的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相关项目,开展过市级及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委托的绿色金融相关制度与标准研究项目,为金融机构提供过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相关课题研究服务;
3. 项目负责人在绿色低碳或绿色金融领域具有十年以上的工作及团队领导经验,拥有经济或金融或会计相关专业证书,在市级及以上金融行业或双碳领域专业委员会担任专家(顾问)或具有相关任职,曾在专业期刊发表过绿色低碳或绿色金融相关主题文章;
4. 投标人应当组建不少于15人的专业项目研究团队。半数以上成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团队主要成员拥有金融、会计、低碳相关领域资质证书或经济、金融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发表过绿色金融、社会责任、ESG相关主题著作,在国际可持续金融组织中担任专家(顾问)或相关任职,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奖励。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格式自拟),并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
2.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各方均需满足条款(一)及条款(二)中全部资格要求;
3. 条款(三)及条款(四)规定的相关资质,联合体中任一一方满足,均认为投标人符合相关资质;
4. 应由联合体主体单位代表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上述材料。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
价格分满分为30分,以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价格分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
(二)技术分
技术分满分为3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公司资质、支持及服务方案打分,包括两部分:一是考察项目策划方案、报价明细表是否齐全,两项齐全得15分,仅一项得8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项目策划方案具体响应内容(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等)进一步评审,满分15分。
(三)商务分
商务分满分40分。
1. 投标人拥有国家级绿色金融相关评估认证机构资质,拥有国际绿色金融相关核查机构资质,是国际可持续金融相关组织倡议的签署机构,获得过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领域市级及以上奖项,满足上述四项条件得10分,仅三项得7分,仅两项得5分,仅一项得3分,无不得分;
2. 投标人熟悉掌握《绿金条例》工作要求,曾开展过国际机构委托的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相关项目,开展过市级及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委托的绿色金融相关制度与标准研究项目,为金融机构提供过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相关课题研究服务(提供反映采购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满足上述三项得10分,仅两项得6分,仅一项得3分,无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在绿色低碳或绿色金融领域具有十年以上的工作及团队领导经验,拥有经济或金融或会计相关专业证书,在市级及以上金融行业或双碳领域专业委员会担任专家(顾问)或具有相关任职,曾在专业期刊发表过绿色低碳或绿色金融相关主题文章(提供发表论文内页,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满足上述四项条件得10分,仅三项得7分,仅两项得5分,仅一项得3分,无不得分;
4.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5人,且半数以上成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学历证书扫描件);团队主要成员拥有金融、会计、低碳相关领域资质证书或经济、金融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发表过绿色金融、社会责任、ESG相关主题著作(提供著作内页,需体现团队成员姓名),在国际可持续金融组织中担任专家(顾问)或相关任职,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奖励。前述五项要求每项2分,满足即可得分,无不得分,满分10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服务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服务项目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四)报价要求:
1.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企业合理利润和可能发生的各项差旅补贴、误餐补贴等。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 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总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 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报价函、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响应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资质审查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的响应文件,包括5份纸质盖章版及1份包含盖章扫描件的U盘。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付款方式:中标后协商确定。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陈先生,18681506138
(二)投标地点:福田区市民中心C4091室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8点
七、附件
1. 报价函
2. 报价表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 商务响应表
6.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7.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8. 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采购异议受理部门:综合处采购异议受理渠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62(邮寄地址) 0755-8812543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