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专家解读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 2025-09-04 14:27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为落实《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金融政策体系,营造一流发展生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升深圳金融中心的集聚度和竞争力,2022年4月7日,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实施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效期5年。《若干措施》印发实施以来,在吸引金融机构聚集、推动金融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金融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考虑到《若干措施》部分条款与国家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不相符,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废止《若干措施》。后续将结合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适时研究更具针对性的举措。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