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的相关要求,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金融办
2019年1月14日
关于促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意见.docx
市金融办对《关于促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