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普遍使用,便利了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分享资本市场发展成果。但个别不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的公司采用互联网方式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选择互联网通道千万不要图便捷惹风险。
一是通过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购买公募基金,存在轻信虚假宣传、遭遇欺诈的风险;二是轻信不具备投资咨询资格机构提供的个股投资建议,存在投资遭受损失的风险;三是购买个别互联网平台拆分销售的高风险私募产品,存在投资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品的风险;四是轻信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在朋友圈、QQ群等社交媒介传播的产品信息、投资信息,可能存在上当受骗的风险。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在享受互联网便捷服务的同时,注意分辨信息的真伪,选择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的机构和渠道进行证券投资。
(转载自:中国证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