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月16日就融券与转融券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评估并完善融券与转融券规则,加强融券与转融券逆周期调节。同时,持续加大行为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力度,对大股东、相关机构通过多层嵌套、融券“绕道”减持限售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近日,有自媒体称“转融通疯狂报复,难怪市场持续下跌,转融通(6月12日)一天新增近1.7亿股”。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6月12日转融券出借数量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指数成分股半年度调整导致转融券“还旧借新”,即收回被调出成分股等存量出借股份,同时出借新纳入的成分股等。自媒体引用个别交易日新增出借数据,忽略了存量收回、余额减少的情况。
“从数据来看,6月11日(周二)、6月12日(周三)新增出借2.8亿股、1.7亿股,同时收回8.6亿股、0.5亿股,两天转融券余量实际累计净减少4.6亿股,当周转融券余额下降54亿元,降幅1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去年以来,针对市场对融券与转融券问题的关切,证监会先后采取了禁止限售股出借、降低转融券效率、严禁利用融券实施变相T+0交易等一系列措施。
1月28日,证监会表示,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2月6日,证监会要求以当日转融券余额为上限,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该政策仍在严格执行,未发生变化。当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两融”融券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对融券业务提出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一是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证监会将依法打击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融券业务平稳运行。
截至6月14日,全市场转融券余额340亿元,较2月6日政策发布时下降536亿元,降幅61%,为今年以来最低水平,转融券余额占A股流通市值0.05%。
(内容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