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深府办〔2008〕112号,附件1),市政府拟启动2011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是市政府授予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开展金融创新的荣誉。2011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创造“深圳质量”为主线,鼓励申报机构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制度创新。重点支持在以下方面做出了重大创新的申报项目:
(一)产生了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所在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示范作用,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二)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力地支持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金融业对产业经济的引导支撑作用和服务于社会民生的水平。
(三)有利于推动前海金融业开发开放和深港金融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有利于深圳金融要素交易中心、创业投资中心、财富管理中心、中小创新型企业融资中心建设。
(五)有利于推动深圳金融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增强深圳金融中心的聚集、辐射效应。
二、申报范围
2011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范围包括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金融配套机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其中,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参加金融创新奖特别奖评选;银行类金融机构参加银行组评选;保险类金融机构参加保险组评选;证券、基金、期货类金融机构参加证券基金期货组评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联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金融押运公司等金融配套机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共同参加综合组评选。
三、参选要求
(一)具体申报项目、条件参照《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
(二)参加过前几届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参加评审。如在原项目的基础上有重大创新,申报单位应在提供今年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另行提供两份材料:1、重大创新点的详细说明;2、往年参评的申报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一式九份,并附电子文档。
四、材料格式
(一)采用纸张为标准A4纸张规格(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双面打印,一份申报材料原则上只装订成一册(装订要求左边竖向装订,不采用硬皮材质装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装订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封面应标有“2011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材料”字样、具体申报项目、公司名称和申报日期。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并位于页脚的外侧。
(三)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
(四)原则上均要求中文书写,如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外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五)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
(六)报送至市金融办的电子文档一律采用光盘形式,以“×××(参选组别)—××××(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文件格式”命名。
五、申报程序
为严格参选资格,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2011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按以下程序申报:
(一)请各参选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的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文档(附件2,如有需要,可另附简要说明),项目研究开发时间、向市场推出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对申报项目及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二)经形式审查,入围的参选项目其参选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请表》及相关辅助材料,一式九份)和《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请表》的电子文档(附件3)报送至各所属行业协会(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外资金融机构同业公会、深圳证券业协会、深圳期货同业协会、深圳保险同业公会、深圳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无所属行业协会的机构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金融办。各参选单位可通过市金融办网站https://jr.sz.gov.cn下载相关附件。
(三)申报结束后,将正式进入评审阶段。
附件:1.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
2.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3.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人:徐晓敏;电话:82107542;传真:82002978;地址:市民中心C区406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