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促进总部企业发展,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深府〔2012〕104号)并启动了有关认定工作。现将该文件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发改〔2012〕1579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2年深圳市总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2〕158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1. 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联系人:徐晓敏;电话:82107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