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通知》(深法治办〔2016〕33号)要求,现将我办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深入贯彻中央政策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防风险、促发展、强服务”并重,切实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服务功能,推动金融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为“十三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
(一)金融业继续平稳增长,质量型发展优势凸显。2016年,我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约2852亿元,同比增长约15%,占同期全市GDP约14.8%,再创历史新高;金融业实现税收978.9亿元(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790亿元),占全市总税收的20.2%,居各行业第二。截至2016年底,全市银行业总资产7.85万亿元,法人证券公司1.25万亿元,法人保险公司3.6万亿元,三者合计约12.7万亿元,金融业资产规模稳居全国第三。在英国智库Zyen集团发布的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深圳排第22位,在国内城市中仅次于香港和上海。
(二)各领域主要指标全国居前,标杆示范效应增强。银行业方面,2016年10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7万亿元,同比增长19%;本外币贷款余额3.9万亿元,同比增长25.5%。两项规模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证券业方面,1-10月辖区20家证券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94.14亿元,仍全国居首,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均仅次于上海,居全国第二位。保险业方面,全市共有保险法人机构24家,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三;1-10月保险市场共实现保费收入700亿元,同比增长29.7%,其中财产险、人身险保费增幅分别达11.1%和39.3%。
(三)金融市场交易活跃,跨境金融优势特色明显。1-10月,深圳银行间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交易量同比增长60.1%和99.5%,黄金夜市成交量占上海金交所的54.5%。10月末,全市57家银行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5.17万亿元,交易涉及157个国家和地区。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累计发放365亿元,占全国跨境人民币贷款总提款额的39%。前海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签约11亿美元,企业平均融资成本低1-2个百分点。率先开展跨境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试点,合计金额近亿元。44家跨国公司参与跨境外汇资金池业务,跨境流出入总规模140亿美元。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管理。
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及时梳理我办行政职权,并在门户网站公布。编制完成深圳市金融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为全市金融系统推进一门一网式服务奠定基础;结合行政职权,整理编写“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操作指引”。并依托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完成“深圳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16项审批事项录入工作。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优化政策环境,巩固金融竞争新优势,加快完善金融扶持政策:系统修订《深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全面拓宽范围、优化结构、提高额度,保持深圳金融政策比较优势;针对金融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单一等问题,研究制定金融人才专项政策,强化金融产业智力支撑;制订金融服务具体举措,纳入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三大政策;配套出台《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等四项实施细则;研究起草《关于加快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加快促进创投业发展的政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地方管理政策启动修订;组织起草《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健全地方金融治理制度;结合行业诉求启动修订外商股权投资试点(QFLP)办法,引导试点纵深推进。
此外,我办配合市法制办,对涉及我办负责制定或参与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内部管理规范进行全面梳理。
(三)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其中,对外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事先向社会公布草案,并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采取适当途径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对内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需经集体讨论并严格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呈报,并经办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2016年,我办先后制定了《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府金发〔2016〕10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整改工作方案》(深府金函〔2016〕26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市金融办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工作规程》等文件。
(四)推进地方金融治理,规范行业管理。
1、严守金融风险防范底线,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在全国率先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事登记,率先清理“首付贷”“校园贷”,获业界积极响应。牵头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用快递上门摸排、重点P2P企业“解剖麻雀式”现场检查等方法,统筹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排查。
2、进一步完善“打非”制度。牵头制定《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法》,明确“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理顺市区联动和跨部门协作机制。制定《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依托群众力量拓宽非法集资线索渠道,奖励最高达20万元。
3、稳妥化解金融风险事件。牵头处置泛亚、e租宝、融金所等各类涉众型风险事件,妥善办理各类投诉500余人次;督促个别交易场所限期清理涉嫌违规业务,赔付投资者近亿元;抽选50家小贷公司、全部23家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强调监管红线。
4、加快建设风险预警防范平台。组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穿透“业务、资金、人员”主线,对行业风险动态监控、及时预警。规划组建新金融资金托管清算服务平台,保障新兴金融交易真实性。
(五)健全化解纠纷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及时处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市金融办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工作规程》。2016年,我办积极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逾350份、行政复议回复17宗、行政诉讼应对23宗。
此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门户网站运营,及时公开政务动态,并积极推进网站改版升级工作。
(六)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的各项保障。
1.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办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注重与贵办胡建农主任及相关业务处室加强沟通,并多次会同贵办及法律顾问室、复议办、公安经侦等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工作座谈会,商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策建议。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整合资源,聘请两名律师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对、行政诉讼应对及行政决策、合同拟订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3.加强学习,提升法律素养。2016年5月25日,我办组织全办人员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例分享会”,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应对能力;2016年8月18日,我办组织全办20多名干部参加保密工作与保密技术专题培训,学习保密法及相关制度规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客观上,我办确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困难。我办目前在编人员仅20余人,是全市人数最少的正局级行政机关。特别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办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迅猛激增。在现有人员编制偏少情况下,与目前承担的职责和繁重任务相比,我办法制工作力量明显薄弱,在法规制度体系、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办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改革为动力,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对标优质绩效,着力补短板、抓基础,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想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范性文件审议前须经办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提请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应符合职权范围。规范性文件不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印发流程制度。规范性文件应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在市级政府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公布,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二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保障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者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等;健全纠纷应对化解机制。完善投诉渠道,确保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的畅通。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提高行政案件的撤销率和胜诉率;开展普法活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支持、配合中央、省、市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专此报告。
市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