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监函〔2019〕1434号
各单位: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资源体系,给全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师资保障,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8〕28号),拟遴选100名业内专家成立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师职责
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讲师负责为我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专题讲座、公开课、微课等。
二、遴选原则
公开评审、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三、经费资助
入选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的业内专家,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向其颁发聘书。为我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服务的,可获得相应报酬,具体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参照市财政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在持牌金融企业任职的,具有丰富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经验;
2.在股权投资机构任职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成功的投资案例;
3.在高校、科研院所任职的,拥有政治、经济或金融等学科方面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论文、已出版专著、重大项目结题报告等);
4.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精通经济金融相关政策;
5.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任职的,具有丰富的金融监管或资本市场工作经验;
6.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任职的,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及丰富的金融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7.在其他机构任职的,其研究领域与金融的相关度较高,已取得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已有持续深入的实践探索且成效较好。
(二)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丰富的教学、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经验。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受理,额满即止。
六、申报材料
《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申报表》(见附件),其中单位推荐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程序
(一)报名推荐
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有两种报名方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以单位推荐为主。
(二)主管部门审核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拟聘任名单。
欢迎各单位踊跃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深圳市金融百人讲师团!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10月8日
(联系人:石小姐,电话:8812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