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金融百人讲师团讲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9-10-08 17:21来源 :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金监函〔2019〕1434号

各单位: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资源体系,给全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师资保障,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8〕28号),拟遴选100名业内专家成立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师职责

  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讲师负责为我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专题讲座、公开课、微课等。

  二、遴选原则

  公开评审、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三、经费资助

  入选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的业内专家,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向其颁发聘书。为我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服务的,可获得相应报酬,具体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参照市财政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在持牌金融企业任职的,具有丰富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经验;

  2.在股权投资机构任职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成功的投资案例;

  3.在高校、科研院所任职的,拥有政治、经济或金融等学科方面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论文、已出版专著、重大项目结题报告等);

  4.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精通经济金融相关政策;

  5.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任职的,具有丰富的金融监管或资本市场工作经验;

  6.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任职的,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及丰富的金融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7.在其他机构任职的,其研究领域与金融的相关度较高,已取得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已有持续深入的实践探索且成效较好。

  (二)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丰富的教学、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经验。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受理,额满即止。

  六、申报材料

  《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申报表》(见附件),其中单位推荐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程序

  (一)报名推荐

  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有两种报名方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以单位推荐为主。

  (二)主管部门审核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拟聘任名单。

  欢迎各单位踊跃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深圳市金融百人讲师团!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10月8日

  (联系人:石小姐,电话:88127612)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