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2月3日公示了深圳市第三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详见https://jr.sz.gov.cn/sjrb/xxgk/tzgg/content/post_12628604.html。在规定时间内,有8家公司申请移出第三批非正常经营名单;我局会同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结合日常监管、企业约谈、现场检查等掌握的情况,经综合研判,上述8家企业均不予移出。
根据最新情况,截至2026年5月末,我市存量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共729家,详见附件名单。上述729家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融资租赁相关业务。请名单中各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融资租赁”有关内容,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
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注意核实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质,拒绝与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公告中的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所属区金融工作部门或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存量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截至2026年5月底)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