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管函〔2026〕44号
深圳市民信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及我省有关监管制度,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原章程第二章第七条与第八条合并,形成新章程第二章第七条关于股东信息及股东权利的相关内容。合并后,新章程条款序号根据实际调整或顺延。
二、请按有关规定尽快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完成后,请将变更结果抄报我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