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管函〔2025〕422号
深圳市深国际现代物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地址、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章程修订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1〕135号)、《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变更事项申报指引》(深府金发〔2009〕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港城街99号深国际前海颐都大厦塔楼502”。
二、同意你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职位,并免除原监事方程的任职资格。
三、同意你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三条中公司住所的相关内容;第一章第四条中关于一般经营事项的相关内容;第二章第七条中关于主体资格证明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内容;第二章第八条、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六章原第二十七条、第七章、第八章原第四十一条、第八章原第四十三条、第八章原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取消监事会或监事的相关内容;新增第二十五条关于不设监事会、监事职位以及审计机构代行职权的相关内容;因删除旧章程以及新增章程条款,新章程条款序号根据实际调整或顺延。
四、请按有关规定尽快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完成后,请将变更结果抄报我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