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舟典当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向我局申请终止典当经营许可。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终止深圳市南舟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48128A1001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深圳市南舟典当有限公司被注销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和许可证编码停止使用,不得继续开展典当业务,公司应妥善处置已产生的典当责任直至责任解除,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