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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 : 2025-09-28 09:25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为加大引进全球高水平金融人才和培养深圳高层次金融人才,根据我市人才工作相关安排,结合我市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工作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深圳市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以下简称两类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

  2.申报时,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申报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在上一年度1月1日后回国(来华),从事金融业工作;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人应当近三年在深圳连续全职工作,从事金融业工作。

  3.已获聘我市特聘岗位的人才、原认定的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两类项目。

  4.两类项目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同时申报。申报时,A、B、C级人才层级,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层级,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层级。

  (二)业绩条件

  A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行业享有盛誉,其业绩成就已在国际范围内获得业内的广泛认可和尊崇。一般应为5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或近三年曾在世界500强企业集团(总部)或本行业全球排名前50的金融机构总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才(本条仅限全球人才汇聚项目)。

  (2)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带领团队在深圳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业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突出的产业成果或业绩成就,对行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4)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取得重要社会经济效益。

  (5)近五年国家、广东省和世界知名国际金融中心认定的具有相当水平、贡献、影响力的人才。

  B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业界影响力,其业绩成就已在国际范围内获得业内认可。一般应为4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或近三年曾在世界500强企业集团(总部)或本行业全球排名前50的金融机构总部担任高级职务的人才(本条仅限全球人才汇聚项目)。

  (2)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带领团队在深圳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业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较为领先的产业成果或业绩成就,对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4)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

  (5)近五年国家、广东省和世界知名国际金融中心认定的具有相当水平、贡献、影响力的人才。

  C级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行业取得一定影响力的业绩成就,显示出优秀的发展潜力。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或近三年曾在世界500强企业集团(总部)或本行业全球排名前50的金融机构总部担任核心骨干职务人才(本条仅限全球人才汇聚项目)。

  (2)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带领团队在深圳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业务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3)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较为优秀的产业成果或业绩成就,对行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4)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一定作用,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

  (5)近五年国家、广东省和世界知名国际金融中心认定的具有相当水平、贡献、影响力的人才。

  二、申报材料

  (一)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表。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须从系统导出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申报人用人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核后,须在申报表上出具审核意见。

  2.有效身份证件。应与申报表填写内容一致,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正反两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仅限灵活就业人才)等。全球人才汇聚项目申报人还须提供海外任职单位组织架构图。

  5.业绩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人须从系统下载对应行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模板,对应填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通过举荐制推荐的申报人应提供举荐信。

  6.个人承诺书及廉洁告知书。申报人须从系统导出个人承诺书、廉洁告知书模板,本人签字。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审核,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在申报系统提交,每个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均以中文命名,按系统实际顺序编号。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彩色且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得超出10MB;若超出,则分成多个文件,且必须编制序号和编写文件名称。材料名称格式为:单位+姓名+材料1(或材料1-1)。

  3.申报人提交的外文证明材料,需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sz.gov.cn/),选择人社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搜索“深圳市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或“深圳市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点击进入后填报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未注册的法人须先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pscp/sso/static/)完成注册。

  申报全球人才汇聚项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

  (二)资料审查。市委金融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的,经通知补正后3个工作日内仍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28日。

  (二)申报人相关业绩起算时间以2025年1月1日为计算基点(如“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上一年度”指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必须如实申报,否则取消遴选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用人单位或无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才是项目申报主体,配合市委金融办做好申报等工作,对报送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市委金融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委金融办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申报人代理两类项目申报事宜,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办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人收取费用,请向市委金融办举报。

  (四)政策咨询电话:0755-88125112。

  (五)本申报通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金融办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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