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管函〔2025〕244号
深圳市小赢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章程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1〕135号)、《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变更事项申报指引》(深府金发〔2009〕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名称由深圳市小赢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泉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88号航天科技广场A座8A01”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307”。
三、同意你公司拟变更公司章程抬头、第一条、第二条中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内容,第三条、第四条中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内容,原公司章程中第十七条关于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人的相关内容,以及原公司章程中执行董事均变更为董事。
四、请按有关规定尽快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完成后,请将变更结果抄报我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