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督促辖内商业保理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坚守“金融毛细血管”的定位,更好解决企业上下游应收账款问题,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结合日常监管、企业约谈、专项检查等掌握的情况,经市区两级综合研判,同意深圳百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移出《深圳市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公司名单》(https://jr.sz.gov.cn/sjrb/xxgk/tzgg/content/post_11318373.html),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后续,若发现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涉嫌开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我局将按规定采取相关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7家企业名单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17家企业名单
10 | 深圳中志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1 | 深圳市经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2 | 宝信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13 | 乾富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14 | 高新园创(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5 | 中正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16 | 深圳大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7 | 深圳鑫恒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