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苏0105执1337号蛙宝(孙文等人)集资诈骗罪一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已执行到部分款项,并委托南京银行代为发放第一批次案款。所有经审计确定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均按照同一比例进行分配。请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尽快通过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进行收款账户的认证操作(操作指引网址链接:https://pcgl.njfy.gov.cn/wak/help1.html)。如有问题请咨询建邺区法院或南京银行(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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